上海三叶儿童口腔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叶SanY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因第23575741号“三叶SanY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已对商标局驳回决定引证的第5244465号“三叶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提起撤销复审申请,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请求等待上述撤销复审案件裁定生效后再行审理本案,并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仍为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玩具、玩具汽车等全部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玩具汽车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均包含显著识别文字“三叶”,该两商标若同时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综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575741号“三叶SanYe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3575741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14 国际分类:28类 健身器材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上海三叶儿童口腔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玩具家具(2802)、玩具房子(2802)、玩具娃娃(2802)、玩具汽车(2802)、智能玩具(2802)、室内游戏玩具(2802)、音乐玩具(2802)、拼图玩具(2802)、玩具(2802)、盖房玩具(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