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IDEA SMARTCLOUD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409876号“MIDEA SMARTCLOU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第20712076号“SMARTICLOUD”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处于异议程序中,其权利状态尚未确定。申请商标与第8584747号“CLOUDSMART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3458498号“云巳 SMART CLOUD”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引证商标三、第9377562号“SMART CLOUD”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4651974号“云閤CLOUD SMART PORTA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至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审理本案时,引证商标三处于异议程序中,为在先申请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数据处理设备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英文部分“MIDEA SMARTCLOUD”与引证商标一至五在英文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并存于市场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商品来源,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409876号“MIDEA SMARTCLOUD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340987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05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2019-02-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5-28 专用权期限:2019-05-28至2029-05-27
申请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计算机软件(已录制)(0901)、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0901)、电子监控装置(0908)、数据处理设备(0901)、智能手机(0907)、连接器(数据处理设备)(0901)、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0914)、监视程序(计算机程序)(0901)、家用遥控器(0913)、遥控信号用电动装置(0907)、信号转发器(0907)、调制解调器(0907)、自动定时开关(0913)、衡量器具(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