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峰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千峰体育 QIANFENG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038377号“千峰体育 QIANFE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引证的第4411657号“千峰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有效期至2018年2月27日。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鉴于引证商标期满未续展,现已丧失在先权利,则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申请商标由中文“千峰体育”和英文“QIANFENG"及图构成,与商标局引证的第8691988号图形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