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安满恒记餐饮有限公司“平安满恒记”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902781号“平安满恒记”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974784号商标、第6214335号商标、第1327337号商标、第1309896号商标、第1309891号商标、第1309861号商标、第130988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七)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使用,不会导致混淆误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复审指定使用的全部服务与引证商标一至七核定使用的服务构成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七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同时在上述服务上使用,易使消费者混淆,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在类似服务上足以与引证商标一至七相区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2902781号“平安满恒记”商标:
商品/服务 保险经纪服务; 金融服务; 融资和贷款服务; 艺术品估价; 商品房销售; 不动产管理服务; 保释担保; 募集慈善基金服务; 信托服务; 典当经纪
类似群 3607;3604;3601;3602;3603;3606;3608;3609;
申请/注册号 62902781 申请日期 2022年02月28日 国际分类 36
申请人名称(中文) 北京平安满恒记餐饮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