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御翠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皇露春HUANGLUCHUN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092417号“皇露春HUANGLUCHU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第62972782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商标注册申请中被驳回,故上述引证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22811048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存在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63092417号“皇露春HUANGLUCHUN及图”商标:
商品/服务 茶叶加工; 食物熏制; 面粉加工; 食物和饮料的防腐处理; 食物冷冻; 定制生产面包; 饲料加工; 油料加工; 为他人酿造葡萄酒; 服装制作
类似群 4008;4010;
申请/注册号 63092417 申请日期 2022年03月08日 国际分类 40
申请人名称(中文) 文县御翠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申请人地址(中文) 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马家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