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子午数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章鱼奶爸Octopus milk Pa及图”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432198号“章鱼奶爸Octopus milk P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4165983号“章鱼e族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元素组成、呼叫及视觉效果上存在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且存在地域差异,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引证商标未进行实际使用。请求在商标局驳回的服务上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相关信息。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由中文“章鱼奶爸”、英文“Octopus milk Pa”及图形构成,其与引证商标均含有显著识别文字“章鱼”,且整体含义未形成明显区分,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难以将其区分,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餐厅、餐馆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茶馆、餐厅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使用在上述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关于申请人称引证商标未进行实际使用的主张不属于本案审理的范围,申请人可通过其他程序另行提起,该项主张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432198号“章鱼奶爸Octopus milk Pa及图”商标
申请/注册号:24432198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01 国际分类:43类 餐饮住宿
初审公告日期:2019-06-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9-07 专用权期限:2019-09-07至2029-09-06
申请人:深圳市子午数码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提供野营场地设施(4302)、养老院(4303)、日间托儿所(看孩子)(4304)、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