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浙北大厦家电有限公司“浙北大厦ZHEBEI MANSION”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4990587号“浙北大厦ZHEBEI MANSIO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10153599号“浙北ZHEBE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2627765号“浙北照明”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未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文字构成、读音、含义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灯等全部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灯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若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上述商品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990587号“浙北大厦ZHEBEI MANSION”商标:
浙北大厦 HEBEI MANSION
申请/注册号:24990587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26 国际分类:11类 民用设备
初审公告日期:2019-03-06 注册公告日期:2019-06-07 专用权期限:2019-06-07至2029-06-06
申请人:湖州浙北大厦家电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电炊具(1104)、加热用锅炉(1107)、电暖器(1111)、浴室装置(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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